伊斯兰国家是人性的必然

伊斯兰国家是人性的必然

伊斯兰国家是人性的必然

在三位朋友见面后,迈克和拉吉夫注意到,拉希德那边有些乱糟糟的声音,拉希德解释说这是在报告新闻,他要求他们俩稍等几分钟,让他把新闻听完…,然后拉希德回到谈话中,说道:

不好意思!希望你们能原谅,你们也知道最近听这些新闻的重要性,至少对我来说…,你们是不是也知道这些天发生在我们国家的事儿?

拉吉夫:是啊,那可是重磅新闻,这些事件发生的很迅速也很严重。

迈克:但是最让我注意的是被称为伊斯兰趋势抬头,以及他们尝试组建一个伊斯兰国家制度…,这是个让人头痛的事儿。

拉希德:这有什么让人头疼的地方?

迈克:人类历史上已经出现过宗教国家,也被推翻了,那是一段很悲壮的历史;宗教国家到头了,自从中世纪以来,宗教国家的时代已结束了。

拉希德:但是你这里,宗教国家指的是什么?

迈克:那就是由神职人员统治和管理的国家,那些神职人员假借上帝的名义…,这样的宗教国家最突出危害是,他们会以上帝的名义违背真理和事实;这是一种复古的行为,他们会以上帝的名义乱说话,然后给他们自己披上一层神圣而被保护的外衣,接下来那些统治者就会说反对他们就是反对上帝,最后他们会说:他们不会被审判,也不会被惩罚。

拉希德:很遗憾,文化的差异造成了对伊斯兰国家的错误观念,对于你提到的那种现象,我和你一样都会予以谴责,那就是被称之为(神权政治)的政治体系,但是神权政治是一种政权制度,它的权利或者力量都是源于宗教(而不仅仅是其立法和制度);如果说欧洲在中世纪时期遭受了教宗的黑暗统治的话,伊斯兰却从未见识过这类的政权,因为伊斯兰教没有被称之为神职人员这样的人群,伊斯兰只有宗教制度,而人,不管他是统治者还是百姓,会出错,也会正确,将受到审判和惩罚,如有必要统治者们也可以被罢免;所以核心的区别就是,伊斯兰政权的根基是伊斯兰教,而实践过程则是由没有神权地位的人执行的;在伊斯兰政权内,统治者不能妄称自己的合法性,自己拥有来自安拉的授权,相反他的合法性需要民族的授权。

同样伊斯兰世界所经历过的伊斯兰国家,是一个当时繁华先进的国家,与欧洲的宗教国家经历完全相反。

拉吉夫:我们了解了伊斯兰国家与宗教国家之间的区别,伊斯兰国家与非宗教国家之间的区别又是什么呢?

拉希德:两者之间的区别很大,也是核心问题,但在我看来最主要的还是原则上的区别,也就是说伊斯兰与世俗主义之间,宇宙观、生命观和人文观念之间的区别;因为伊斯兰的政权制度来源于伊斯兰宗教与生活和谐统一的观念,它是穆斯林完整的生活制度,个人、民族和国家之间角色互补的制度。

为明确这一点,我们需要了解:在真主的国权中我们真正的位置在哪儿?如果说我们都承认是真主创造了我们,那么我们的职责自然就是追求他的喜悦;如果我们承认这大地,这重重的天空是独一安拉的国权,那么我们应该清楚,在他的国权内能通行的只有他的意志;如果我们承认独一安拉是养育我们的主宰,是他给我们准备了给养,那么除了做他的仆从,我们无他选择;如果只有安拉才是我们的统治者,是这世界上所有人的统治者,那么我们要想有真正的低位,那就必须去完全的顺从和服从他。

迈克:但是,我们有什么必要再去冒险重蹈历史的覆辙,人可以独自决定该怎样生活,明白能落实他幸福的是什么,适合他生活的制度又是什么,然后在这之后他再去了解自我,去验证自我也无妨。

拉希德:问题的实质是:人能独立成为领导和立法者,或者规定的制定者吗?我们都知道,如果一台仪器被外行人操纵的话,仪器肯定会被弄坏…,同样如果不会开车的人驾驶汽车的话,结果可想而知。那么让我们考虑一下,如果一台小小的仪器,或者一台铁质的车子,在没有正确的知识或者经验的情况下,无法正常运行的话,那么一个各方面复杂纷乱,生活和交往各方面有数不尽的烦恼,一个这样的人,怎么能操控和驾驭同样内心复杂的人这样的结构呢,人们连自己都认不清楚,又怎么能了解其他人呢?

另一个问题:能获得公平的唯一方式就是,由能完全做到对所有人一视同仁,这样的人来制定生活秩序。只有能超越个人欲望,而且能摆脱对特定个人、家庭、阶层、地区或者民族利益偏爱的人,才能为所有人落实他们的利益…,只有这样才能在大地上建立起真正的公平。

人无法摆脱个人追求和利益,这是人性的弱点,我们看看那些政治领袖、宗教领袖、那些有权有势的人,就会发现,他们都给自身强加了一种优越权,也因此,世界上所有在他们的权势之下被制定的法律、法规,都会给他们一些公众不能享受的权利,然后用各种手段美化它、通过媒体手段让民众以为那就是自然形式,那么有没有可能在这样的人所统治的社会中,建设和制定公正的原则,平衡的法律呢?

我们再看看那些凭借武力殖民其他民族的大国,其制定的哪条法律、哪条规定不带有本族人民的优越感和偏见?难道能指望这样的人给全人类,制定一套建立在真理和公正的原则基础之上的制度和法律吗

拉吉夫:但是拉希德先生,你们对于那些生活在伊斯兰国家中,非伊斯兰宗教信仰的少数民族是怎样对待的?像我们印度有上百个宗教少数民族,当你们把国家的原则和宪法规定为伊斯兰的话,不是要强迫他们放弃自己的宗教,接受你们的伊斯兰?

拉希德:你提的这个问题好,关于这个问题,我想说明三个点:

第一,我有些奇怪,你们怎么会顾忌,非穆斯林生活在以伊斯兰为原则的国家中,而他的宗教信仰并没有要求建立以该信仰为基础的国家…,与此同时,你们却强迫生活在世俗主义国家中的穆斯林,去接受和顺从违背他宗教信仰的制度,要让他接受和他的信仰相矛盾的原则,可是他自己的信仰和宗教是不允许他这样的。

第二:以伊斯兰教为国家的原则基础,并不意味着强迫非穆斯林信仰伊斯兰,你们的这种顾忌源于世俗主义对宗教的观念,它把宗教局限为个人信仰,或者个人内心的感受,而伊斯兰不是这样的,对穆斯林来说伊斯兰是信仰,是法律(制度和法律),是文化的基石;而非穆斯林可以把伊斯兰作为文化的根据,可以接受和顺从伊斯兰的制度和法律,同时保持自己的信仰和感情…,与你们所说的,在其他社会或者针对拥有其他不同宗教思想的人民之间,实行自由主义或者共产主义的可能性,和这一点完全相同。

第三,建立一个伊斯兰基础的国家,并不意味着要牺牲掉那些少数族群的利益,或者干涉他们自己的宗教事务;因为伊斯兰担保了少数族群的权益,没有限制或者阻碍他们,在个人事务中获取自己的宗教裁决。

迈克:但是,现在我们生活的时代,不是伊斯兰出现,然后刚刚建国的那个时代,然后现在要建立伊斯兰制度的国家,要成功的话那是一种倒退,彻底的倒退!你们无非就是想限制我们的思想,让我们接受那些,不符合现代新生活,也无法接受的规定。

比如说,你们到现在还禁止高利贷,而这可是必要的金融措施,是任何现代国家无可替代的措施。

拉希德:我的朋友,你所举的这些例子都是基于一些不正确的意识前提之上,是源于对伊斯兰国家的形象,以及对国际秩序特定的观念的,当前生活中的国际秩序以现实为根本理念,然而同时又无视金融制度中,高利贷所带给人类大众的众多消极影响。

对于伊斯兰禁止高利贷这一点,你说得对,但要说高利贷是金融的必要措施是不对的。

高利贷是那些世界大资本家,垄断者们所提倡的,他们让世界误认为这是必然的,可事实上这只是他们的资本主义世界的必然,即使这样,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中的部分金融家们,开始对高利贷制度提出的谴责,他们说,经过几代人的实验,产生的那些经济和货币顽疾,以及连带产生的那些社会问题,就是高利贷制度的结果;由于大量的财富集中在那些少数人手中,大众却被迫逐渐地与财富脱离。所以我们应该研究一下,最近的房地产债务危机,以及连带产生的世界性的危机和灾难,还有之前上个世纪三十年代以来,许多金融危机,最著名的世界经济大萧条等,那么我们就能明白这一制度的危害程度了。

我们伊斯兰制度的奇迹之一就是,在资本主义思想出现之前1000年,就已经禁止了高利贷和垄断物资-而这两个制度是资本主义的两个支柱,我的朋友,伊斯兰政权或者制度,不仅仅是伊斯兰律法的必然,而且它还是整个人类的社会必然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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